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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

    编辑: 发布时间:2011-06-17 点击:

    学校各有关单位:
        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已开始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 一、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
        1、重大项目(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、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,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),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;
        2、重点项目(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),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;
        3、一般项目(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),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。
    二、申报条件
        1、学校在编在岗教师;
        2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,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;
        3、除具备以上条件外,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;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;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);
        4、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:
        (1)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;
        (2)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;
        (3)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;
        (4)所报成果为近5年(2006年1月1日以后)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;
        (5)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;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。
    三、资助范围和相关要求
        1、资助范围:
        (1)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;
        (2)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;
        (3)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、译著和工具书,不含论文及论文集、教材、研究报告、软件等;
        (4)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。
        2、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%以上,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(或非纸质)成果;
        3、出版方式:
        (1)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,将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;
        (2)对最终成果形式、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,需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,方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,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“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”字样;
        4、本次项目限项申报。
    四、申报方式和程序
        1、请申请人下载并填写2011年新版《项目申请书》于7月5日前交到科研处评审;
        2、7月22日前将合格的A4纸双面印刷的《申请书》一式7份,书稿或非纸质(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)成果4套交到科研处。
          联系人:黄玉梅  王丽菊
          联系电话:82902563

    地址: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
    邮箱:o_kyc@st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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